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22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
区内各就业见习单位:
为加强青年就业见习服务,提升青年就业能力,促进青年就业、成长发展,为民生改善提供就业支撑,结合我区实际,现面向全区征集就业见习岗位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岗位征集时间
2022年5月17日至6月18日。
二、见习单位认定条件
区内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注册成立、社会责任强、生产经营正常、管理规范的各类经济组织,均可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。
三、岗位设置及申请材料
见习单位设置数量不高于本单位在职人员(以上年度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准)总数的30%。
四、见习人员报名条件
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(2021年度和2022年度毕业生)和16-24岁失业青年。16-24岁失业青年是指在签署见习协议当天,已满16周岁未达到25周岁的失业青年;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,是指领取毕业证之日起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。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见习补贴政策,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。
五、见习待遇。
见习人员待遇。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,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。补贴标准为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共同负担,其中见习单位承担10%,政府承担90%。见习单位负责为见习人员办理100元左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所需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必须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。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发生工伤亡事故,所发生的费用由见习单位负责承担。
联系人:王杨
联系电话:0335-3926220
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社会发展局)
2022年5月17日